包装箱标牌
3.1 包装箱应有一式两份的标牌,打印并塑封后,粘贴或钉在包装箱的两个相邻
侧、端面的*位置上。
3.2 标牌的尺寸约为190x135mm,纸箱,具体内容、样式及颜色配置见图2。
3.3 上海三菱标志应按照《上海三菱电梯有限公司企业识别系统》的规定制作。 3.4 许可证号应以有效的为准。
包装箱标记的施加方法
TF-PC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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图2 包装箱标牌
3.5 裸装或简装部件,不使用上述标牌。用油漆或记号笔在部件可见面上书写合
同号、梯号、箱号等相关信息。要求字迹工整,订做纸箱,清晰可见,使用与底色反差明显的颜色书写。
唛头
4.1 出口产品的包装箱应喷涂唛头,纸箱印刷,且应按照Q/SM 6016-2004中5.5.6~5.5.8的
规定执行。
4.2 唛头的具体内容以装箱清单为准,其字体大小应与包装箱尺寸相适应。 4.3 喷涂时,应使用纸制漏板和不退色油墨(或涂料),而不应采用手写方式。 4.4 唛头的位置在包装箱的两个相对侧面的*偏上方或偏左上方。 4.5 在木箱两个端面的上框木上喷涂箱号。